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22486號
TYDV,107,司促,22486,2018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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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2486號
債 權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欒中文孫富貴之遺產管理人間聲請支付命
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經核債權人未提供被 繼承人孫富貴完整之繼承系統表、所有繼承人之最新記事未 省略之戶籍謄本、所有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及遺產管理人受 選任之裁定之相關資料。經本院民國107 年10月30日裁定命 其於收受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該裁定已於107 年11月7 日送達,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逾期迄未補正,於法不合, 其聲請應予駁回。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裁定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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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