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劃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更一字,105年度,82號
TPBA,105,訴更一,82,2018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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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更一字第82號
原 告 徐高玉鶴

 高文溪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雯婷 律師
 徐宗賢 律師
被 告 臺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柯文哲(市長)
訴訟代理人 陳金同
 楊孟桂

 黃佳雯
參 加 人 黃美鴻

 高正宇
 高智雄

 高卻

 余永祥
 余永清

陳余鶴

 陳世宗

 陳世仁

 陳世賢

 陳世昌
 陳秀美
 陳金塗
 李許秀琴

 許陳阿麵
 許應倚
 許登昌
 許嘉玲
 許秀專

 許黃茶
 許金全
 許鴻鍾
 許智強

 許麗美
 許淑女
 許麗卿
 許麗華
 鄭來和
 鄭政廷

 鄭雅嫻

 鄭依貞

 王茄明



 郭慶豐
 郭慶華

 郭淑貞

 許綺津

 高文進
 高許清妙

 高明華

 高明輝

 高譽軒

 高美玲

 高儷綾

 高榮宗

 高堃垚
 楊高寶貝
 高寶珠
 陳辰

 張陳美津子
 陳美玉

 許月枝
 戴明芳
 許思琪
 許嘉怡
 黃嘉浩

 黃政偉
 黃惠珊
 黃惠君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重劃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辯
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準備
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玫 君
     法 官 侯 志 融
     法 官 梁 哲 瑋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賴 淑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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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