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5636號
債 權 人 黃皓恆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呂學致、涂綺玲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是否請求連帶清償?聲請事項與請求之原因事實不符,
若是,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 日
書記官 陳貴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