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22486號
TYDV,107,司促,22486,2018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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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2486號
債 權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欒中文孫富貴之遺產管理人間請求支付命
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完整之繼承系統表。
  三、所有繼承人之最新記事未省略之戶籍謄本。
  四、所有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及遺產管理人受選任之裁定之
    相關資料。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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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