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180號
聲 請 人 祭祀公業劉天成
法定代理人 劉樹力
上列聲請人祭祀公業劉天成因與相對人賴榮昌等七人間拍賣抵押
物事件,聲請人祭祀公業劉天成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
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本件抵押標的所有權人賴榮宜(Z000000000,已歿)
之完整繼承系統表(含各順位繼承人)、全體繼承人最新戶
籍謄本、查詢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之結果資料,並應列全體
合法繼承人為相對人。(以上戶籍謄本之當事人記事欄及全
戶動態欄之登記事項請均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