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7年度,158號
CHDV,107,司拍,158,2018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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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158號
聲 請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忠銘
代 理 人 郭孟軒
相 對 人 張麗珍
關 係 人 張顯平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 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 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張麗珍於民國104年10月8日以其所有 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840萬元之最高 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4年10月5日,清償日期 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以擔保其本人及關係人張顯平對聲 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借款等債務之清償,並經登記在案。嗣 關係人張顯平於104年10月12日向聲請人借款700萬元,借款 期限至134年10月12日,另於106年7月10日向聲請人借款20 萬元,借款期限至113年7月10日,且均約定有利息、違約金 ,並約定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 金,關係人對聲請人所負之債務即視為全部到期。詎上開借 款債務分別自107年6月12日、107年7月10日起即未再依約繳 息還本,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債務即視為全部到期,計尚 欠本金6,731,638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 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購屋貸款契約、借據、放款主檔明細、催收記錄卡、雙掛 號郵件收件回執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三、本件聲請經於107年9月20日發函通知相對人、關係人等於10 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迄今未見渠等有提 出不同意見之陳述。復參諸聲請人所提之上開資料,堪認本 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業經登記在案,且所擔保之借款債務已視 為全部到期而未獲清償。從而,本件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



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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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土地) 107年度司拍字第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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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田中鎮 │新民 │ │1218-8 │建│00 │00 │34.04 │12分之1 │ │
├──┼───┼────┼────┼────┼────────┼─┼──┼──┼──────┼─────────┼──────┤
│002 │彰化縣│田中鎮 │新民 │ │1219 │建│00 │01 │51.69 │12分之1 │重劃前:新民│
│ │ │ │ │ │ │ │ │ │ │ │段282、283、│
│ │ │ │ │ │ │ │ │ │ │ │294、295、29│
│ │ │ │ │ │ │ │ │ │ │ │6、297、446 │
│ │ │ │ │ │ │ │ │ │ │ │、469、471地│
│ │ │ │ │ │ │ │ │ │ │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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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彰化縣│田中鎮 │新民 │ │1219-5 │建│00 │00 │95.74 │全部 │ │
├──┼───┼────┼────┼────┼────────┼─┼──┼──┼──────┼─────────┼──────┤
│004 │彰化縣│田中鎮 │新民 │ │1219-6 │建│00 │00 │31.60 │全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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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7年度司拍字第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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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825 │彰化縣田中鎮七│彰化縣田中鎮新│3層鋼筋混凝土 │一層:57.84;二層:57.│陽台:8.84│全部 │ │
│ │ │賢街11號 │民段1219-5地號│造,住宅、停車│47;三層:57.47;突出 │ │ │ │
│ │ │ │ │空間、樓梯間 │物:23.08;合計:195.8│ │ │ │
│ │ │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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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