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執行事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7年度,15號
KLDV,107,司執消債更,15,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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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5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鍾靜雯

 
上列當事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聲請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表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 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 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 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 項前段、第62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聲請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於以107 年度消債更字第 9 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1 份在卷可參。又 聲請人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等情,有雲 鄉茶園出具之薪資袋在卷足憑。再觀諸聲請人於民國107 年 9 月6 日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聲請人 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以1 個月為1 期,分72 期清償,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1,631 元,總清償金額為 117,432 元。經本院審酌下列情事,認其更生方案之條件已 屬盡力清償:
?攽n請人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除任職於雲鄉茶園之 薪資收入外,尚有其與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 之保險契約解約金合計2,690 元,有聲請人之稅務電子閘 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法務部─高額壽險資訊連結作業 查詢結果、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復函附卷可稽 。而本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之受償總額為117,432 元 ,並未顯低於本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依清算程序所得 受償之總額。又聲請人聲請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為528,00 0 元,扣除前二年內之必要生活費用512,856 元後,係低 於上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總額,足認無擔保 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權益已受保障。
?辿A者,聲請人目前係任職於雲鄉茶園,平均每月之固定收 入約為23,000元,有薪資袋在卷可憑。
?囧攽n請人所提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其更生方案履行期



間聲請人個人每月生活必要支出為13,369元(包括膳食費 、醫療費、水、電、瓦斯費、電信費、交通費、日常生活 必需品採買費等)。又聲請人之住所地位於基隆市,工作 地則位於新北市,參酌衛生福利部公布107 年度臺灣省平 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2,388元、107 年度新北市每人 每月最低生活費14,385元,可知聲請人平日生活範圍之每 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應在13,387元上下【計算式:( 12,388 元+14,385元) ÷2 =13,387元,元以下四捨五入】(下 稱最低生活費標準)。由是以觀,聲請人陳報之個人每月 必要生活費用額,應屬合理。
?伝_查,聲請人育有2 名未成年子女,其陳報2 名未成年子 女之扶養費8,000 元,業經本院107 年度消債更字第9 號 民事裁定認定其必要性,故參酌最低生活費標準,聲請人 陳報2 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數額,亦屬合理。 ??基上,聲請人之每月固定收入23,000元扣除自己及依法應 受其扶養者之必要生活費用21,369元後,其已將剩餘之金 額全數即每月提出1,631 元用於清償債務,足徵聲請人確 已勉力清償債務,已為履行更方案展現其誠意及盡力清償 之能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7項第 1款參看)。
?オ靬韟雀齬v人不同意此更生方案,無非係以聲請人還款成 數偏低;聲請人正值壯年,應可兼職或另謀新職以增加收 入等為由。惟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目的,係為 使不幸陷入經濟困境之人得以清理債務、重建生活,並在 清理過程中能保有符合人性尊嚴之最低基本生活,是更生 方案之認可原則上應以聲請人目前確能獲得之固定收入做 為履行更生方案之基礎,審酌扣除最低生活需求後,聲請 人能否負擔該方案之條件。從而,清償成數、年齡、兼職 與否等均非認可更生方案之唯一標準。況聲請人是否兼職 或以其他方式增加收入,猶端視其現有工作性質、個人專 業能力、家庭因素及經濟景氣良窳等諸多因素而定,而此 等因素或為無法明確衡量、抑或另屬將來不可預測之事, 俱無從採為判斷更生方案盡力清償與否之客觀依據。故債 權人徒以上開理由表示不同意更生方案云云,顯然於法不 合,自難採憑。
三、綜上所述,聲請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核屬已盡力 清償,且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3條及第64條第2 項所定 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應以裁 定認可該更生方案。並依同條例第62條第2 項規定,就聲請 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如附



表二所示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鄭汶芳
 
附表一:
~IX30Y30
┌────────────────────────────────────┐
│壹、更生方案內容 │
├────────────────────────────────────┤
│一、自聲請人收到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之次月起,以每1 個月為1 期,共計72期,│
│ 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1,631元。 │
│二、聲請人應於每月5 日前,將如下列貳所示每期分配金額以匯款方式匯予各債權│
│ 人,匯款費用由聲請人負擔。聲請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各債權人詢│
│ 問還款方式,並依期履行。如債權人為金融機構,聲請人得以書面請求最大債│
│ 權金融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 │
│三、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總額:5,883,514元。 │
│四、清償總額:117,432元。 │
│五、清償比例:1.99%。 │
│六、更生方案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發生,致聲請│
│ 人遲延給付,應許延緩一期給付,但履行期應順延一期。 │
├────────────────────────────────────┤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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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人名稱 │ 債權總額 │ 每期分配金額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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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193元 │ 以下空白 │
│有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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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豐( 台灣) 商業銀行│如債權表所示│ 158元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83元 │ │
│有限公司 │ │ │ │
├──────────┼──────┼────────┼─────────┤
│?A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17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如債權表所示│ 138元 │ │
│公司 │ │ │ │
├──────────┼──────┼────────┼─────────┤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如債權表所示│ 89元 │ │
│公司 │ │ │ │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81元 │ │
│有限公司 │ │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216元 │ │
│有限公司 │ │ │ │
├──────────┼──────┼────────┼─────────┤
│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如債權表所示│ 222元 │ │
│有限公司 │ │ │ │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如債權表所示│ 177元 │ │
│公司 │ │ │ │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如債權表所示│ 104元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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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
├────────────────────────────────────┤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
├────────────────────────────────────┤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
├────────────────────────────────────┤
│三、除為清償更生債權外,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 │
├────────────────────────────────────┤
│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 │
├────────────────────────────────────┤
│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
│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 │
├────────────────────────────────────┤
│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 │
├────────────────────────────────────┤
│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




├────────────────────────────────────┤
│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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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