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簽帳卡消費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7年度,12406號
TPEV,107,北簡,12406,2018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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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7年度北簡字第12406號
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訴訟代理人 林奕如
      葉雲仁
被   告 管福生
訴訟代理人 蘇金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0
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同年10月19日下午4 時在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北簡易庭第2 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吳若萍
                 書記官 賴敏慧
                 通 譯 吳亞恬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玖萬參仟伍佰參拾陸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日起至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七一計算之利息,暨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壹佰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拾玖萬參仟伍佰參拾陸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按當事人得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查,兩造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5條約定,合 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則本院自有管轄權。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91年9 月12日向原告請領信用卡(卡 號為:0000000000000000號)使用,依兩造信用卡約定條款 ,被告領用信用卡後,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但各月消 費款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清償,或以循環信用方式繳付最 低應繳金額,未依約清償者,除喪失期限利益,視同全部到 期外,應另給付原告按最高年息19.71%計算之遲延利息,復 因依銀行法第47條之1 修正,自104 年9 月1 日起之利息,



改按年息15% 計算。詎被告未依約清償,喪失期限利益,視 同全部到期,尚欠如主文第1 項所示款項未還。爰依信用卡 契約法律關係起訴請求,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二、被告則以:對於原告請求金額沒有爭執,但當時是伊的兒子 帶著伊去申請上開信用卡,且請領信用卡後均交由兒子使用 ,最後信用卡消費款均未償還,兒子也已經往生,現在伊沒 有收入無力清償等語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三、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信用卡申請書及其約定條 款、應收帳務明細表等件為證,且為被告所不爭,堪信為真 實。被告固以前詞置辯,惟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6 條第2 項 約定:「持卡人(即被告)之信用卡屬於貴行(即原告)之 財產,持卡人應親自使用信用卡。貴行僅授權正卡持卡人或 附卡持卡人本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間內分別使用,不得讓與、 轉借、提供擔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將信用卡之占有轉讓予第 三人或交其使用。」、同條第5 項約定:「持卡人違反第2 項至第4 項約定致生之應付帳款者,亦應對之負清償責任。 」,有原告所提信用卡約定條款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8 頁 ),乃持卡人如將系爭信用卡之占有轉讓予第三人或交其使 用,或與第三人或特約商店為虛偽不實交易行為或共謀詐欺 ,以信用卡簽帳方式或其他方式折換金錢或取得利益,而有 違反上開約定條款第6 條第2 項至第4 項約定致生之應付帳 款時,持卡人亦應負清償責任。被告暨自認將其信用卡均交 予其兒子使用,則被告於明知之情況下,仍將其信用卡均交 予他人用於非屬系爭信用卡契約約定之使用方式,顯已違反 上開契約之約定,則被告因此違反約定而致生之本件信用卡 債務,依約自仍應負清償之責,是被告上開所辯,不足憑採 。至於被告所稱其目前無力清償乙節,縱認屬實,亦為被告 個人履行債務能力問題,尚難作為免除債務之事由。從而, 原告依據信用卡契約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 項所 示之金額、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436 條第2 項、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 規定,應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 條第2 項規定, 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書記官 賴敏慧
法 官 吳若萍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2,100元
合 計 2,100元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0 段000 巷0 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賴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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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