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家訴字,89年度,40號
TNDV,89,家訴,40,200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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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家訴字第四十號
  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陳雲生律師
  被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凃禎和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莊玉熙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三   日~B法院書記官 許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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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