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婚字,106年度,292號
PCDV,106,婚,292,2017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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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婚字第292號
原   告 張秀菊
訴訟代理人 陳若軍律師
被   告 林漢文
訴訟代理人 黃照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若
干事實未臻明瞭,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8  日
         家事第一庭 法 官 盧軍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鄧筱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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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