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4402號
MLDV,107,司促,4402,20180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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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4402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 務 人 劉勇廷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下同)壹佰叁拾柒萬零伍佰
  壹拾叁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
  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 債務人劉勇廷於民國105 年06月29日向債權人借款270
     ,000元,約定自民國105 年06月29日起至民國112 年
     06月29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6.06
     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
     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
     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
     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
     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 年
     08月09日止累計208,714 元正未給付,其中207,040
     元為本金;1,174 元為利息;500 元為依約定條款計
     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
     應給付如附表編號:( 00 1)所示之利息。
  (二) 債務人劉勇廷於民國104 年04月30日向債權人借款1,
     55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4 年04月30日起至民國111
     年04月30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
     6.06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
     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
     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
     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
     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
     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
     年08月09日止累計958,094 元正未給付,其中952,186
     元為本金;5,408 元為利息;500 元為依約定條款計
     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
     應給付如附表編號:( 002) 所示之利息。
  (三) 債務人劉勇廷於民國106 年11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210
     ,000元,約定自民國106 年11月03日起至民國113 年
     11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87
     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
     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
     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
     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
     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 年
     08月09日止累計203,705 元正未給付,其中199,522
     元為本金;3,683 元為利息;500 元為依約定條款計
     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
     應給付如附表編號:( 003) 所示之利息。
  (四) 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
     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
     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
     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智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6  日
               書記官 孔秀蓮
附表107 年度司促字第4402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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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劉勇廷  │自民國107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6.06% │
│  │207040│     │8月10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2│新臺幣│劉勇廷  │自民國107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6.06% │
│  │952186│     │8月10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3│新臺幣│劉勇廷  │自民國107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2.87%│
│  │199522│     │8月10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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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