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審易字第117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周坤億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5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 法 官 羅郁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涂曉蓉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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