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5803號聲 請 人 沈忠勇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阿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確認本票票號WG20330558之本票原本提示日為何?(聲請狀 聲請事項記載自提示日起算利息。)二、提出相對人張阿永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三、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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