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7357號
CHDV,107,司促,7357,2018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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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7357號
債 權 人 台騑聯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文玉
上列債權人台騑聯運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宏泰塑膠企業有限
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台騑聯運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
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宏泰塑膠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營利事項變更登記卡及其法定代理人周添丁之最新之個
  人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全戶
  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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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宏泰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騑聯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