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7年度,1479號
PTDM,107,簡,1479,20180815,1

1/1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簡字第1479號
聲 請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逸昇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 年度
偵字第505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逸昇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認定被告林逸昇之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並所犯法條 欄一第5 行關於「現場及車牌照片2 張」之記載,應更正為 「現場及車牌照片3 張」外,餘均與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之(如附件)。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7 條之侵占遺失物罪。爰審酌被 告拾獲被害人之車牌後,未持交警方代為尋找失主,反侵占 入己,造成被害人損害及諸多不便,所為實非可取;惟念其 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手段、目的、智 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所示之刑,並諭 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 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 1 項前段、第3 項、第5 項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侵占 之車牌1 面,為其犯罪所得,惟業經被害人領回,有贓物認 領保管單1 紙在卷可稽,是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 ,爰不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337 條、第42條第3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 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判處如主文。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吳政洋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5 日
簡易庭 法 官 陳嘉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敍述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美玟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5 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7年度偵字第5051號
被 告 林逸昇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逸昇於民國107年4月初之某日,在屏東縣恆春鎮恆公路段 之車廠旁空地,拾獲塗和安在該處遺失之車牌號碼00-0000 號車牌1面,林逸昇明知上開車牌係他人遺失之物,僅因其 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未繳稅金,車牌遭監理 站註銷,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遺失物之犯意 ,將前開車牌1面據為己有,並懸掛在其所有之自小客車( 原車牌7736-WM)前方。嗣於107年5月8日21時15分許,警方 在屏東縣恆春鎮東門路段見林逸昇駕駛前開自小客車行駛於 路上而加以攔查,發現該車懸掛之車牌為遺失車牌,而循線 查獲上情。
二、案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逸昇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核與被害人塗和安於警詢之證述情節相符,並有警員偵查報 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 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屏東縣○○○○○○○○○○○○ ○○○○○○○○○○0○○○路○○○○○○○號查詢汽 車車籍列印資料2紙及扣案之前揭車牌1面在卷可稽,足認被 告之任意性自白確與事實相符,應可採信。本件事證明確, 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按刑法第337條所謂「離本人所持有之物」,係指遺失物、 漂流物以外,其他物之離本人持有,非出於其意思者而言, (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2031號判例參照)。故除遺失物、 漂流物外,凡非基於持有人之意思,一時脫離本人所持有之 物,均屬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經查:前揭車牌1面係被害人 於106年8月18日在屏東縣車城鄉溫泉村溫泉路段因故偶然喪 失其持有,業據被告人供述明確,應屬遺失物無疑,是核被 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7條之侵占遺失物罪嫌。又被告所撿 拾之ZP-0073號車牌1面,業經發還予被害人,有上開贓物認 領保管單1紙可參,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聲



請宣告沒收或追徵價額,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2 日
檢察官 吳政洋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 劉家妏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