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緝字第15號
107年度易緝字第11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賴旺枝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6 年度毒偵字第2078號、106 年度偵字第8125號),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延展至民國107年8月27日10時30分宣判。 理 由
本院107 年度易緝字第11號、訴緝字第15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原訂於民國107 年8 月24日16時30分宣判,但該日適逢政府公告嘉義市停止上班,致本院無法如期進行宣判,爰改訂宣判期日如主文所示,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嘉臨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