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6年度,1156號
TPBA,106,訴,1156,20180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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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156號
原 告 世鷹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川富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羅惠鴻(董事)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王敬堯 律師
被 告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代 表 人 黃明智(校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張育菘(事務組長)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中華民國107年7月5日本院106年
度訴字第1156號判決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本院上開判決正本關於當事人欄所載「被告 基隆市中正國中」,應更正為「被告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 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項規定,依行政訴訟法 第218條規定,於行政訴訟之裁判準用之。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8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惠 瑜
    法 官 林 妙 黛
     法 官 張 瑜 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蕭 純 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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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川富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世鷹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