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372號原 告 李炯霖被 告 李高文 黃李阿信 莊庭禎 莊佳龍 莊佳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桂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蘇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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