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14436號
TNDV,107,司促,14436,20180731,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14436號
債 權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債 務 人  寶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恒春
債 務 人  吳南億
債 務 人  翁淑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陸拾陸萬柒仟壹佰肆拾肆
  元,及自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
  分之十八計算之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
  異議。
二、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另債務人寶技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經經濟部99年5月5日經授中字第09932010150號函
  准予解散登記,經股東會選任清算人李恒春,並經本院100
  年度司司字第59號陳報清算人就任事件准予備查在案,業經
  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核閱無誤,故債務人寶技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併予更正為李恒春,附此敘明。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
  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
  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三、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
 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
 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
 ,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
 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
 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
  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
  請裁定更正錯誤。

1/1頁


參考資料
寶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