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1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曜麟
黃靖貽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等涉嫌偽造文書等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107年度聲沒字第28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如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所載(如 附件)。
二、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 、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 之;又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第2 項 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 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 項、 第3項、第40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準此,倘非供犯罪所用 、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或雖為該等物品,惟不屬 於犯罪行為人所有,亦不符合刑法第38條第3 項規定時,即 無從依上開規定宣告沒收。
三、經查,被告許曜麟、黃靖貽所涉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1 年 度偵字第7234號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及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 賣虛偽標記商品等行為,固因逾5 年之追訴權時效而為不起 訴處分確定,且該案並有扣得如附表所示貼有偽造商品檢驗 標示編號之安全帽14頂,然查:
㈠附表所示安全帽其上所貼偽造之商品檢驗標示,其上文字包 含「商品檢驗標籤」「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以及附表「偽 造之商品檢驗標識編號」欄所載之編號,該標籤之內容係表 彰扣案之安全帽業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取得商品 檢驗合格證書,其性質屬「特種文書」,並非刑法第219 條 所規定之簽名、指印此類印文、署押,此觀臺灣臺南地方檢 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7234號不起訴處分書亦僅認被告兩人涉 犯刑法第216條、第212條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及同法第25 5條第1 項、第2項之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虛偽標記商品 等罪,並未認被告兩人涉犯刑法第217 條之罪自明,聲請意 旨以扣案安全帽其上標籤屬偽造之印文、署押,主張依照刑 法第219條規定沒收,容有誤會。
㈡其次,附表編號1至編號4所載安全帽係在流行帽店扣得,而 流行帽店負責人許麗玲於調查站供稱:我係向總允企業公司
業務員黃小姐進貨,當初海豚哈利帽、香菇哈利帽進貨價格 為每頂100 元、售價每頂180元,SKⅡ哈利帽、SPORT哈利帽 進貨價格70元、售價每頂100 元等語。故依證人許麗玲上開 供述,附表編號1至編號4安全帽及其上所黏貼之標籤,均係 其向總允公司業務購買,應屬於流行帽店負責人所有,並非 屬於被告兩人。
㈢又附表編號5至編號8所載安全帽係在新寶行扣得,而新寶行 實際負責人蔡進杉於調查站供稱:新寶行販售之安全帽來源 除了得安公司、隆輝公司外,約於94年11、12月總允公司業 務員黃靖貽親自來店裡,表示該公司生產的安全帽希望在新 寶行寄賣,寄賣的安全帽每一頂新寶行可以抽一成利潤,約 20元至50元,因不用花成本購買,且該公司的安全帽也貼有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合格標籤,故我遂答應總允公司寄賣, 數量約2、30 頂哈利安全帽,黃靖貽每月會來清查算帳,每 月所寄賣的安全帽約賣出10 頂左右,95年2月底,因銷售成 績不好,黃靖貽將所有存貨拿回後,即不再寄賣等語。故依 證人蔡進杉上開供述,新寶行原受總允公司業務人員黃靖貽 委託代售安全帽,嗣後因銷售狀況不佳而由黃靖貽將代售之 庫存安全帽取回,嗣後不再寄賣,則附表編號5至8扣案安全 帽黃靖貽並未取走,應係已上架非新品而無取回之意,該安 全帽事實上處分權已屬於新寶行負責人,並非屬於被告兩人 ,其上所黏貼之標籤自非屬於被告兩人。
㈣附表編號12至編號14所載安全帽係在衛星五金行扣得之安全 帽,係向凱一實業社購入,有衛星五金行負責人汪靜娟出具 之進貨證明及保管書在卷可參,而凱一實業社負責人陳明凱 於調查站供稱:本批產品是其當初銷售半成品保麗龍及帽殼 3200頂給陳志豪及姚忠榮,該批半成品內襯車有中文標籤, 因此衛星五金行才會誤以為是直接向凱一實業社所進的安全 帽等語;姚忠榮則於調查站供稱:當初我有跟凱一實業社負 責人陳明凱進貨半成品3200頂,再委由瑋麟事業有限公司的 負責人許高壽(按即許曜麟)進行代工及向標準檢驗局申請 報驗,我不知道為何馬綺公司轉接電源組的檢驗標籤會偽標 識在該頂安全帽上,要問許高壽才知道等語。故依上開證人 證述,衛星五金行扣得之附表編號12至編號14安全帽,應係 姚忠榮向凱一實業購得半成品後,再委託瑋麟事業有限公司 人員許曜麟,由瑋麟事業有限公司代工生產製作,該批代工 完畢之產品,自應屬於姚忠榮或其所經營之公司,嗣後再販 售或委託衛星五金行代售,附表編號12至編號14安全帽及其 上所黏貼之標籤,自非屬於被告兩人。另就扣自附表編號9 至編號11健皇商行之安全帽,卷內並無相關負責人筆錄或證
明書,得以確認上開安全帽及其上黏貼標籤之歸屬,自無從 認定屬於被告兩人。
㈤從而,本件依聲請人提出之證據,均不足以認定附表安全帽 其上標籤仍屬於被告兩人,亦未提出證據證明附表安全帽及 其上標籤,係被告兩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無正當理由取得,亦非違禁物,則聲請人聲請就該等物品宣 告沒收,尚非於法有據,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55 條之36第1 項前段,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1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琴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怡芳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2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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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名稱 │ 顏色 │ 偽造之商品 │扣案處所 │
│號│ │ │ 檢驗標識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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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豚哈利帽 │ 銀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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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香菇哈利帽 │ 粉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
│3 │SKⅡ哈利帽 │ 粉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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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PORT哈利帽 │ 橘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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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KⅡ哈利帽 │ 紅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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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線條紋哈利帽│ 淺藍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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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NGINE哈利帽 │ 黃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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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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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哈利帽 │ 黑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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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哈利帽 │ 紅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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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哈利帽 │ 藍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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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SHOOT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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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SHOOT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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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SHOOT哈利帽 │ 藍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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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
107年度聲沒字第289號
被 告 許曜麟 男 4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南市○○區○○街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號5樓 黃靖貽 女 4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南市○○區○○街000巷00號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單獨聲請宣告沒收,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第38條第2 項 、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 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 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
二、經查,被告許耀麟與黃靖貽為夫妻(於民國93年3 月30日離 婚),而被告許耀麟為「璋麟實業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 ,被告黃靖貽係「穩曜實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被告2 人 亦為「總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被告2 人明 知上開公司所生產之安全帽等產品,均需先送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下稱標檢局)’經完整檢驗程序’並向標檢局講買商 品檢驗合格標識黏貼於商品後,始得對外販售,卻仍共同基 於意圖欺騙他人而為商品虛偽標記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之概 括犯意聯絡,自93年12月起至94年7 月間止,就上開公司所 生產、代工之安全帽產品,未送標檢局檢驗合格,而偽造標 檢局合格標識並黏貼於上開公司所生產、代工之安全帽後, 再持以輾轉販售予位在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之「流 行帽店」、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之「冠新帽店」、 臺南市○區○○路000 號之「新寶行」、雲林縣○○鎮○○ 路0段000號之「健皇商行」及臺南市○區○○路000號之「
衛星五金行」等下游店家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嗣經標檢局臺南分局查悉上情,而函請法務部調查局臺南 市調查處偵辦後,於101年5月29日以被告2人涉有刑法第216 條、第212條、第255條第1項、第2項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及 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移送本署分 101年度偵字第7234號案偵辦。
三、上開案件嗣經本署檢察官於102年2月27日以逾追訴權時效為 由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處分書在卷足稽。惟該案中扣案 之安全帽14頂上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標檢局合格標識,係屬刑 法第212 條偽造之特種文書,有標檢局臺南分局發現偽造檢 驗合格標識案調查報告、標檢局臺南分局94年11月16日便箋 標檢局94年12 月22日經標五字第09450032060號函、標檢局 臺南分局95年2月10日經標南政字第09500008980號函、標檢 局臺南分局95年3 月8日經標南六字第09500014630號函在卷 可憑,其上之文字、圖案及數字,旨在證明扣案安全帽係經 標檢局檢驗合格之商品,應屬印文或署押之性質,請依刑法 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5 日
檢察官 柯博齡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張純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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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名稱 │ 顏色 │ 偽造之商品 │扣案處所 │
│號│ │ │ 檢驗標識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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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豚哈利帽 │ 銀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
│2 │香菇哈利帽 │ 粉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
│3 │SKⅡ哈利帽 │ 粉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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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PORT哈利帽 │ 橘色 │(D)C0 0000000 │流行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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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KⅡ哈利帽 │ 紅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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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線條紋哈利帽│ 淺藍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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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NGINE哈利帽 │ 黃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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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新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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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哈利帽 │ 黑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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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哈利帽 │ 紅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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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哈利帽 │ 藍色 │(D)C0 0000000 │健皇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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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SHOOT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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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SHOOT哈利帽 │ 白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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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SHOOT哈利帽 │ 藍色 │(D)C0 0000000 │衛星五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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