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簡更(一)字,106年度,7號
TPDA,106,簡更(一),7,20180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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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更(一)字第7號
原   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偉甫
訴訟代理人 趙偉程律師
被   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代 表 人 石發基
訴訟代理人 姚雅芬
      劉瑋玲
      陳重志
上列當事人間勞工退休金條例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7年6月28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3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張文毓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梁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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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