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1824號
PCDV,107,訴,1824,20180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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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824號
原   告 賴光明
原   告 賴欽明
原   告 賴忠明
被   告 賴簡葉
被   告 賴秀梅
被   告 賴明燦
被   告 賴明枝
被   告 賴錫麟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吳詩凡律師
訴訟代理人 蘇清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當事人書狀,除別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四、 應為之聲明或陳述;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 出於法院為之:三、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 116條第1項第4款、第244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次按原告 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 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六、起訴不合程 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同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亦有規定。二、本件原告起訴第1、2、5項聲明為「被告等5人因繼承賴朝協 遺產等所應交付土地所有權予原告新北市○○區○○段000 號(原中華段138-2號)其中原法院確定判決原告為所有權 者(如證二所示)等其中300坪土地事共應或返還即該已合 意由法院分割交付土地事」、「給付返還土地或更賠償或其 中:賴簡葉應賠償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為19089元300坪或各 五分之一合共多少元?賴錫麟應賠償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為 19089元300坪或各五分之一合共多少元?賴明燦應賠償公告 地價每平方公尺為19089元300坪或各五分之一合共多少元? 賴明枝應賠償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為19089元300坪或各五分 之一合共多少元?賴秀梅應賠償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為1908 9元300坪或各五分之一合共多少元?」、「不法盜賣事後有 未通知應承被起訴有關附帶土地因盜賣而受損害之責任問題 等或其他所涉」,訴之聲明未具體明確表明,無從知悉原告 所請求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為何,不合於起訴必備程式,究 係欲請求被告將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交付予原



告?或請求被告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原告?或請求分割 ?或請求被告賠償金額?金額為多少?經本院於民國107年6 月25日裁定命原告於5日內補正,該項裁定已於107年6月29 日寄存送達於派出所,有送達證書附卷可憑。
三、原告經本院107年度補字第950號裁定闡明後,定期命補正, 迄未提出具體明確之訴之聲明,有收文資料查詢清單在卷可 稽,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 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映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5 日
書記官 涂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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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