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債更字第163號
聲 請 人 黃永豪
代 理 人 徐嘉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毛彥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芝婷
附件: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860 元(依聲請人陳報之債 權人1 人,連同債務1 人,合計2 人,暫以每人10份,每份 43元計;計算式:2 人×10份×43元=860 元)。二、詳細說明聲請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 ,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三、聲請人聲請前2 年(即自民國105 年3 月13日起至107 年3 月13日止)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動產所為之所 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贈與、第三 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 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 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料;如有終止保 險契約,應陳報終止日期、領取解約金數額。最近5 年內從 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 及證明文件。
四、陳報有無雙務契約(含「保險契約」)尚未履行完畢。五、陳報有無附條件買賣尚未付清價金。
六、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至少下列事項,並提出【證 明文件】:
(一)財產目錄:土地、建物最新登記謄本(含他項權利部)、
動產(含名稱、種類、數量)、【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 全部存摺及證券集保存摺之「完整全部內頁」影本(須附 銀行名稱及帳號、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 後)】、股票(含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所所 在地)、保險單(含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為 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事 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所有財產,並其性質及所在地; 如財產附有擔保權、優先權或其他負擔,應一併表明(如 抵押權、質權等),並提出該等權利之設定契約書。(二)收入數額:
1.聲請人自105 年3 月份迄今之每月薪資袋或薪資明細單 (含本俸、佣金、獎金、津貼等)、在職證明、薪資入 帳存摺封面及內頁等證明文件】、年金、保險給付、租 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各類政府補助金、 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款項 。
2.陳報聲請人有無於何公司行號兼職及每月兼職收入與證 明文件。
(三)必要支出數額,含聲請前2 年之所有「個人」必要支出數 額,且不得僅以概括、籠統方式為之,應詳列具體項目及 金額製成表冊,並提出相關單據(如發票、收據、繳費證 明、轉帳存摺內頁等)證明,暨說明下列事項: 1.就聲請人主張每月支出水、電、瓦斯費2,000 元之部分 ,請說明聲請人是否有與配偶共同居住?如有,配偶有 無與聲請人共同負擔上開家庭生活費用?如無負擔,請 說明未能與聲請人共同負擔之原因為何?並提出相關證 明文件。
2.就聲請人主張每月與配偶共同負擔房貸之半數4,000 元 部分,請說明聲請人目前居住地之地址為何?聲請人之 配偶房貸貸款銀行、貸款金額及目前剩餘房貸金額為何 ?並提出該房屋之土地及建物第一類登記謄本及繳納房 貸之證明文件。
3.就聲請人主張每月支出交通費1,000 元、膳食費4,500 元、電話費1,000 元、日常生活支出費1,500 元之部分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聲請人之交通方式、交通 路線、交通費計算方法為何。
七、提出下列文件:
(一)聲請人之配偶之國稅局105 及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得資料清單、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戶籍謄本、勞工 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需為本裁定送達所列印之資料)
。
(二)聲請人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國稅局106 年 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八、陳報下列事項:
(一)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及依清算程序所得受 償之總額及其計算方法。
(二)聲請人聲請更生前2 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 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及其計算方法。(三)陳報聲請人是否曾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破產和解 ,或破產之案件?
(四)聲請人自何時開始遭法院強制執行?目前執行情況為何?(五)陳報曾否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或破產法受刑之宣告。(六)陳報曾否經法院認可和解、更生或協調,因可歸責於己之 事由,致未履行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