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653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 定 代 理 人 陳聖德訴 訟 代 理 人 賴盛星律師複 代 理 人 蔡美君律師 程才芳律師被 告 TOMORROWPLUS CORP. 統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上開二被告共同法定代理人 陳慶圖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宗翰律師複 代 理 人 沈孟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文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顏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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