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智易字,106年度,54號
TPDM,106,智易,54,20180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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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智易字第5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希伯來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蘇金龍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調
偵字第818號、第819號),被告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
陳述,嗣經本院裁定改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理,並經辯論終結
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4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張少威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文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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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希伯來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