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460號
聲 請 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銘陽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聲請狀末法定代理人王銘陽之簽名或蓋章(不得以職
銜章代替)。
二、請具狀詳細說明票據遺失過程(內容應包含何人為寄件人?
何人為收件人?及受款人是否已收受系爭支票?)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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