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13860號
債 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非訟代理人 陳子安
債 務 人 陳機沃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佰伍拾貳萬捌仟零捌拾玖元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
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
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借款人於民國(1)(2)103年11月27日(3)104年12月16
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1,460,000元(2)1,040,000元
(3)5 00,000元整,約定於民國(1)(2)123年12月1日(3)
111年12月18日清償,利息均按本行指數型房貸利率調
整,現行年利率為(1)2.11%(2)2.26%(3)4.60%計付,延
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
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
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
違約金,並立有房屋貸款約定書可證。
(二)詎料前開借款未依約還款,現欠本金(1)1,264,662(2)9
02,737(3)360,690元,逾欠本息屢經催討仍未清償,依
約定書第九條第一款約定借款人不依約清償本金者,借
款視為全部到期,爰此業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給付如
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及違約金。
(三)本件係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並有附呈之房屋貸款
約定書影本可證(原本如奉鈞院通知即當呈送核對)為求
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0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
核訊賜對債務人發給支付命令,實為德便。
釋明文件:房屋貸款約定書兩份暨本行指數型房貸利率表暨
客戶基本資料暨戶籍謄本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 日
書記官 蔡柏倫
附表107年度司促字第13860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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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3│至清償日止 │年息2.11% │
│ │126466│ │月1日起 │ │ │
│ │2元 │ │ │ │ │
├──┼───┼─────┼──────┼──────┼───────┤
│ 002│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3│至清償日止 │年息2.26% │
│ │902737│ │月1日起 │ │ │
│ │元 │ │ │ │ │
├──┼───┼─────┼──────┼──────┼───────┤
│ 003│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2│至清償日止 │年息4.60% │
│ │360690│ │月18日起 │ │ │
│ │元 │ │ │ │ │
└──┴───┴─────┴──────┴──────┴───────┘
違約金: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4│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126466│ │月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2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002│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4│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902737│ │月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003│新臺幣│陳機沃 │自民國107年3│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60690│ │月19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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