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3359號債 權 人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志文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曲線美學診所即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曲線分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曲線美學診所之商業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 。 ㈡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與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曲線分公 司為同一公司,確認是否僅列總公司為債務人。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蔡柏倫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