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橋簡字第741號
原 告 PANTINO REZY MENDOZA
訴訟代理人 鄭明達律師
被 告 塞席爾商邦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清成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於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八日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定於民國一○七年七月三日下午二時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8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張立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8 日
書 記 官 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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