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小字,107年度,908號
TYEV,107,桃小,908,2018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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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桃小字第908號
原   告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訴訟代理人 徐良一
被   告 林顯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定 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林顯杰設新竹縣湖口鄉,有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 果附卷可稽,依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1項之規定,本件自應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管轄。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0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彭怡蓁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須附繕本,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 元)。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吳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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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