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分割遺產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簡字,106年度,1236號
TYEV,106,桃簡,1236,2018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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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桃簡字第1236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林志淵
被   告 張美娥
      張尚義
      張天和
      張清富
      張清壹
      張春木
      張志賢
      張美香
      張美英
      蔡皓宇即張美玲之繼承人
      蔡佳霖即張美玲之繼承人
上二人共同
監 護 人 謝美秀 住新竹市○區○○路0段000巷0弄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
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吳佩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冠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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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