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6年度,160號
CTDV,106,司拍,160,20170515,1

1/1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160號
聲 請 人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平
代 理 人 江佳靜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環球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間請求拍賣抵押物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提出如附表所示土地及建物之最新第一類登記謄本正本(謄本應
記載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債務人之完整姓名)。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5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蘇芳旻
附表
┌───────────────────────────────────────────┐
│土地:                                        │
├─┬───────────────────┬──┬──────┬───────────┤
│編│土   地   坐   落      │使用│面  積  │  權利範圍     │
│ ├───┬───┬───┬───┬───┤分區├──────┤           │
│號│市  │區  │段  │小段 │地號 │  │平方公尺  │           │
├─┼───┼───┼───┼───┼───┼──┼──────┼───────────┤
│1│高雄 │左營 │新庄 │七  │986  │  │949     │  100000分之2187   │
└─┴───┴───┴───┴───┴───┴──┴──────┴───────────┘
┌───────────────────────────────────────────┐
│建物︰                                        │
├─┬──┬─────────┬─────────┬─────────────┬────┤
│編│ 建 │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 │  │         │料及房屋層數   │             │    │
│ │  ├─────────┤         ├──────┬──────┤    │
│ │  │  建物門牌    │         │樓層面積合計│附屬建物用途│    │
│號│ 號 │         │         │      │及面積   │    │
├─┼──┼─────────┼─────────┼──────┼──────┼────┤
│1│2316│高雄市左營區新庄段│鋼筋混凝土造十三層│七層:70.11 │陽台:8.78 │ 1分之1 │
│ │  │七小段986地號   │         │合計:70.11 │雨遮:5.89 │    │
│ │  ├─────────┤         │      │      │    │
│ │  │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         │      │      │    │
│ │  │102號7樓之3    │         │      │      │    │
├─┴──┴─────────┴─────────┴──────┴──────┴────┤
│備註:                                        │
│共有部分:新庄段七小段2354建號**3601.3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203*****   │
│     (含停車位編號237,權利範圍:100000分之810)                │
└───────────────────────────────────────────┘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頁


參考資料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球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