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著作權法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重附民字,89年度,119號
TPDM,89,重附民,119,2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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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附民字第一一九號
  原   告 美商微軟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約翰.梅生 
        (John B. Mason)
  訴訟代理人 陳瓊英律師
        林婷玉律師
  被   告 泳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高鳳鸞      
  被   告 昶日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全銘       
  被   告 孫榕楓       
 
右被告等因民國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四四九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
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
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一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段景榕
                       法 官 侯水深
                       法 官 吳靜怡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李春松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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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泳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昶日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商微軟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