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7年度,6134號
TPDV,107,司票,6134,20180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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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6134號
聲 請 人 郭昌諺 


相 對 人 呂錦諦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十五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及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 票15紙,付款地未載,利息未約定,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 詎於到期後經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5紙,聲請裁 定就票面金額及依法定年息6%計算之利息,准許強制執行等 語。
二、按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票據 法第七條定有明文。本票應記載一定之金額,此固為絕對應 記載之事項(參照票據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惟 此金額之記載僅須明確、固定為已足,究以文字或號碼記載 要非所問。至票據法第七條及票據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 記載票據金額之方法,有文字及號碼兩種,前者規定二者記 載方法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此無非以文字記載較為鄭重而已 ,並非否認號碼記載之效力,後者規定號碼記載視同文字記 載之情形,亦認以號碼記載金額為有效。亦即法律上並無禁 止以號碼代替文字記載事項之規定,系爭本票應屬有效成立 。此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437號裁判可資參照。經查系 爭本票票面金額載以,「壹佰捌參萬陸仟捌佰元正」、「NT $1,836,800元」等字樣,即有文字(俗稱「大寫」)及號 碼(即阿拉伯號碼,俗稱「小寫」)兩種,依上開說明,是 以雖然文字之記載不完全,不生票據法第七條比較之問題, 此際,自應以數字記載之金額為准,以促進票據流通。故系 爭本票之票面金額應認定為壹佰捌拾參萬陸仟捌佰元,先與 敘明。經核本件聲請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 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 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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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7年度司票字第6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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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及 │票據號碼 │
│ │ │(新臺幣) │利息起算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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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6,500,000元 │105年7月10日│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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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3,673,6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 ├──────┼──────┼─────┤
│003 │ │1,049,6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 ├──────┼──────┼─────┤
│004 │ │1,836,8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 ├──────┼──────┼─────┤
│005 │ │ 524,8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 ├──────┼──────┼─────┤
│006 │ │5,510,4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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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1,574,4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105年6月7日 ├──────┼──────┼─────┤
│008 │ │3,673,6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 ├──────┼──────┼─────┤
│009 │ │1,049,6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 ├──────┼──────┼─────┤
│010 │ │1,836,8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 ├──────┼──────┼─────┤
│011 │ │ 524,8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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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 │3,673,6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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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 │1,049,6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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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 │1,836,800元 │105年8月7日 │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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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105年6月7日 │ 524,800元 │105年11月7日│TH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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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