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8638號
債 權 人 侯隆鴻即侯得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草原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
勿省略)。
㈡確認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
㈢陳報請求原因事實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游勝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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