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6號原 告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代 表 人 葉一堅(經理)訴訟代理人 蔡世祺 律師訴訟代理人 賴彥杰 律師訴訟代理人 何念屏 律師被 告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代 表 人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訴訟代理人 黃煒迪 律師上 一 人複代理人 田芳綺 律師訴訟代理人 林俊賢上列當事人間因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7年4月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107年5月29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準備期日,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6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穎怡 法 官 楊得君 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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