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確認通行權
最高法院(民事),台上字,107年度,689號
TPSV,107,台上,689,2018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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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台上字第689號
上 訴 人 黃福昇
訴訟代理人 涂惠民律師
被 上訴 人 盈盈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淑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7年1
月10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05年度上字第1335 號),提
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且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68條、第470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依同法第469 條規定,以原判決有所列各款情形之當然違背法令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依同法第469條之1規定,以原判決有前條以外其他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判例、解釋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法則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上訴人對於原判決提起上訴,雖以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所論斷:被上訴人所有坐落新北市○○區○○段○○○段000000000000000000000 地號土地屬袋地,有通行鄰地至○○路之必要;考量前揭土地除鄰近上訴人所有之同小段1024-26、1024-21地號土地之西北面外,其餘與周圍土地均有明顯落差,無通行之可能,而上訴人所有前揭土地及如原判決附表(下稱附表)編號1、3至7 所示,部分屬○○路26巷,部分屬○○路之範圍,○○路自○○路口起至0k+000至Ok+645.35路段為現有巷道,通行上開土地後可與○○路連結,又如第一審判決附圖「暫編地號」欄



「1024-21⑴」、「1024-26⑴」所示之土地(下稱1024-21⑴等2筆土地),係鋪設柏油路面土地與被上訴人廠房大門間之畸零空地,未見上訴人利用,其餘土地分別為○○路26巷(供道路使用)、○○路之一部,均鋪設柏油路面,被上訴人通行上開土地,係利用該地之現況通行,未改變既有之空地或供道路使用之狀態,對上訴人之損害甚微;另參酌被上訴人廠房,有貨車進出之需求,考量車輛行進之安全間距、作業必要空間,以及○○路26巷、○○路係雙向通車之道路,則被上訴人以系爭1024-21⑴等2筆土地及如附表所示土地(下稱系爭土地),為其必要之通行範圍,堪認係對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通行處所及方法。至於上訴人辯稱其同意提供同小段1023-3等地號土地供被上訴人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鄰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之規定,合併開發及開闢道路直通○○路云云,惟被上訴人並無擴展工業需要,不符前揭辦法之前提要件,要難認被上訴人可循此方式通行至公路。是被上訴人依民法第787條第1項、第788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確認其就系爭土地有通行權存在,及上訴人應容忍其於系爭1024-21⑴等2筆土地鋪設水池或柏油路面,為有理由。另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與判決結果無涉,無逐一論述必要等情,指摘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或論斷違法,而未表明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認其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又上訴人於原審雖援引本院94年度台上字第2276號判決,辯稱:如認被上訴人有通行權,其亦應給付新臺幣3,723,200 元等語,惟經原審審判長於言詞辯論期日曉諭上訴人應提起反訴後,上訴人當庭撤回此部分防禦方法及陳明將另行起訴(見原審卷169至171頁、203頁),自無未依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199條之1規定行使闡明權之可言,附此敘明。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44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1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沈 方 維
法官 魏 大 喨
法官 陳 靜 芬
法官 張 競 文
法官 周 玫 芳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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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盈盈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