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5年度,547號
KSBA,105,訴,547,2018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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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547號
原 告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鄭優
訴訟代理人 李成功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李孟諺
訴訟代理人 許雅芬 律師
複代理人  鄭婷婷 律師
參 加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南營運處企業工會
代 表 人 曾世宏
訴訟代理人 劉思龍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工會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6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林 彥 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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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南營運處企業工會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南營運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