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6年度,338號
TNDM,106,附民,338,20180330,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338號
原   告 倉進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林淑蓉
被   告 鄭騏蔚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6年度易字第1335號業務侵占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30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鍾邦久
                   法 官 郭瓊徽
                   法 官 鄭銘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姝妤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30  日

1/1頁


參考資料
倉進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進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