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7年度,689號
TPDM,107,簡,689,2018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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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簡字第68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佘嘉玲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調偵
字第2240、2241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受理後(106 年度
易緝字第2 號),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適用簡易程序,並
判決如下:
主 文
佘嘉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緩刑期間不得對楊幹雄佘金玲實施侮辱、誹謗或其他騷擾行為。
事實及理由
一、佘嘉玲前曾於○○佘金玲之介紹下,由○○科醫師楊○雄協 助進行心理治療,嗣佘嘉玲因不滿楊○雄之治療方式,竟意 圖散布於眾,基於散布文字誹謗及公然侮辱之接續犯意,於 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其位於○○市○○區○○街00巷00 號之居所,以電腦設備連接網際網路登入可供不特定人瀏覽 之「○○○000000」網站所開設之部落格及「00000○○○ ○+」,發表如附表一所示之文字內容,公開指摘足以毀損 楊○雄名譽之事,並貶損楊○雄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復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間,以上開相同方式,在可供不特定 人瀏覽之「○○○000000」網站開設之部落格、「00000○ ○○○+」及○○○○○○○○中學網站留言板,發表如附 表二所示之文字內容,公開指摘足以毀損佘○玲名譽之事, 並貶損佘○玲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嗣經楊○雄、佘○ 玲上網瀏覽前揭網頁並提出刑事告訴後,始悉上情。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佘嘉玲於警詢、偵訊、本院準備程 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 度他字第10100號卷,下稱他字卷一,第92頁至第93頁、第 95頁至第97頁背面、第124頁至第127頁、易緝卷第17頁背面 至第18頁及第87頁至第88頁),復有「○○○000000」部落 格、「00000○○○○+」及○○○○○○○○中學網站留言 板之網頁列印資料各1份在卷可稽(見他字卷一第8頁至第8 頁背面、第9頁、第10頁至第10頁背面、第14頁至第14頁背 面、第16頁背面至第18頁背面、第22頁背面至第23頁、第24 頁至第24頁背面、第26頁背面至第27頁、第29頁、第79頁背 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他字第11254號偵查卷 宗,下稱他字卷二,第6頁、第7頁至第9頁、第10頁背面、



第11頁背面至第12頁、第14頁至第14頁背面、第15頁、第17 頁至第18頁背面、第20頁、第21頁至第21頁背面、第22頁背 面、第24頁背面至第25頁、第28頁、第29頁、第30頁、第31 頁至第31頁背面、第33頁至第33頁背面、第34頁背面及第35 頁),是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業已得藉由前揭補強證據予以 確認,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 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罪科刑。
三、按誹謗罪之構成要件,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散布於眾之意 圖及誹謗之故意;客觀上行為人所指摘或傳述之事,必須屬 於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具體事件。又所謂散布於眾之意圖, 乃指行為人有將指摘或傳述內容傳播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 使大眾周知之意圖;且所稱「散布於眾」,係指散播傳布於 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使大眾得以知悉其內容而言,即行為人 向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布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始克 相當;而解釋「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至其 人數應視立法意旨及實際情形已否達於公然、散布於眾之程 度而定。所謂誹謗故意,係指行為人對其指摘或傳述之事足 以損害他人名譽有所認識,並且進而決意加以指摘或傳述該 事件具體內容之主觀犯罪故意。另本罪係為保護個人於社會 上生存,其社會、外在之名譽,亦即一般人對其人格價值所 為之評價不受侵害,而此評價之對象,不限於人之行為或人 格之倫理價值,亦包含關於其專業能力、職業、身分、身體 或精神之資質等。又刑法第310 條誹謗罪之成立,必須意圖 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尚 僅抽象的公然為謾罵或嘲弄,並未指摘具體事實,則屬刑法 第309 條第1 項公然侮辱罪範疇(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 6920號判決參照)。而誹謗行為與公然侮辱行為雖均足以損 害他人名譽,但兩者仍有不同,前者係未指定具體事實,而 僅為抽象之謾罵;後者則係對於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而 損及他人名譽者,稱之誹謗。是對於「對於具體之事實,有 所指摘,並有與上開誹謗事件毫無語意關連之抽象謾罵時」 ,則可同時該當侮辱及誹謗之構成要件。經查,被告於如附 表一、二所示之時、地,發表如附表一、二之「公然侮辱內 容」欄所示之文章,其文章內容,含有對告訴人楊○雄辱以 「無能」、「愛說謊」、「超像鬼」、「嚇到病除」、「超 級能罵」、「超級白目」、「腦袋裝屎」、「做人賤」、「 人神共糞」、「資深垃圾」、「害人精」、「賤嘴巴」、「 臭嘴巴」、「閹割焦慮很深」及「性藝術」等,及對告訴人 佘○玲辱以「畜生」、「腦袋裝屎」、「人渣」、「白癡」 、「最毒婦人心」、「妓女」、「雞雞歪歪」、「嘴巴比性



器官骯髒」及「覽趴也巨大」等文字,依據社會一般通念, 已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核屬侮辱人之言語無訛。 又被告於附表一、二所示之時、地,發表如附表一、二之「 誹謗內容」欄所示之文章,其文章內容則含有具體指摘告訴 人楊○雄「他倒是不專業」、「他沒有諮詢能力,但是罵很 大」、「進進出出你是爽了,我卻差點沒被強暴死」及「楊 ○雄用嘴巴騎女人,騎不進去就硬要騎」等文字,及告訴人 佘○玲「睡過這麼多男人」、「當過別人的第三者」、「佘 ○玲不是處女」、「讓別人墮胎兩次」及「一邊拿胸部給蕭 ○杰摸,一邊拉皮條」等文字,性質上自屬指摘、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無訛。
四、核被告就附表一、二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 然侮辱罪及同法第310 條第2 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又數行 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為之,侵害同一法益,各行 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通常社會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因 此,於刑法評價上,應將該等數個自然行為,視為一個法律 上之接續行為而包括的予以論處。被告所為如附表一、二所 示之公然侮辱及誹謗之犯行,係基於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 謗之單一犯意,本於同一使告訴人2 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之 動機、目的,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實施,侵害同一法益 ,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 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 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為適宜,屬接續犯,應各論以一 公然侮辱罪及散布文字誹謗罪。又被告係以一辱罵、指摘告 訴人2 人之行為,同時觸犯散布文字誹謗及公然侮辱之罪名 ,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應從一重論以散布 文字誹謗罪。被告所犯上開2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 予分論併罰。
五、量刑之說明:
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楊○雄、佘○ 玲分別為醫病關係、姊妹關係,本應和平相處理性溝通,竟 因不滿告訴人楊○雄之治療方式,即於登入不特定多數人均 可瀏覽之前揭部落格及網站後,於附表一、二所示之時間, 發表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文章內容,以此方式侮辱告訴人 2人,並指摘足以毀損告訴人2人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事,詆毀 告訴人2人之名譽,誠屬非是;又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無訛, 犯後態度尚可,顯見其已明瞭本案犯行對告訴人2人之名譽 招致損害並為其深刻體會本案犯行罪責程度之證明;再衡酌 被告與告訴人2人已於106年1月9日於本院達成以被告賠償告 訴人2人各新臺幣(下同)00萬元之和解方案,被告復已於



106年2月2日及同年月7日分別匯入00萬元、0萬元至○○法 律事務所李○霖(即告訴代理人)於○○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開設之銀行帳戶,告訴代理人並於107年2月13日具狀同 意本院對被告宣告附條件緩刑等情,有本院106年度審附民 字第24號和解筆錄、告訴代理人李○霖律師之○○國際商業 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及告訴人等107年2月13日刑事陳述 意見狀各1份存卷可考(見易字卷第30頁至第30頁背面及第 36頁至第37頁及易緝卷第90頁),是告訴人2人所受損害已 獲彌補,處罰情緒亦有緩和,是本案自得基於刑事政策合目 的性及修復式司法之立場,對被告從輕量刑;併兼衡被告○ 婚,○子女,目前○○○收入,尚須依賴○○○○之生活狀 況、○○之家庭經濟狀況、○○畢業之智識程度、前無任何 前案犯罪紀錄之品行,顯見其對本罪之違法性意識相較於累 (再)犯者而言應較薄弱等一切情狀,在行為責任之限度內 ,考量刑罰目的、修復式司法及犯後是否悔悟等量刑因子,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暨均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以示懲戒。
六、緩刑之宣告:
(一)按緩刑係附隨於有罪判決的非機構式之刑事處遇,其主要目 的在達成受有罪判決之人,在社會中重新社會化之人格重建 功能。此所以緩刑宣告必須附帶宣告緩刑期間之意義所在。 再者,緩刑制度首重再犯罪的預防,唯有對受判決人本身有 充分瞭解,例如依其過去生涯,可知犯罪行為人所曾接受的 教育,從犯罪的狀態瞭解行為人的行為動機、目的,從犯罪 後態度推知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看法,從生活狀況與環境推測 其將來的發展等;才能判斷其在緩刑期間,與之後的生活中 是否會再犯罪。亦即藉由前述各種因素對犯罪行為人為整體 評價,作為法院判斷該行為人是否適宜被宣告緩刑,以及進 一步依據個案情況決定緩刑期間,及所應採取的積極協助措 施,並將之作為緩刑宣告的負擔或條件(最高法院101年度 台上字第5586號判決意旨參照)。
(二)經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 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本院審酌被告一 時失慮,致蹈刑章,犯後復坦承犯行,堪認被告經此偵審程 序及刑罰宣告之警告後,當已知所警惕。況且被告迄今無入 監服刑之生命歷程,是倘未為緩刑宣告,強使其入監,非無 可能使其沾染犯罪惡習,致再犯風險不減反增,使其固有之 社會性劣化,刑罰之惡害性甚為顯著。此外告訴人2 人亦同 意本院對被告宣告附加不得以發表文章或寄發明信片之方式 ,侮辱、詆毀、謾罵及嘲弄告訴人2 人等負擔之緩刑,本院



因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 年;又本院考量為保護告訴人等免於受恐懼之權利,藉以維 持告訴人等享有安全之生活及不受貶低之人格,亦為促進被 告之法治觀念,期能知曉尊重他人之人身安全及名譽權,本 院認有必要命被告履行一定之緩刑負擔,爰參酌告訴人等之 意見後,併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7 款,命被告於緩刑期間 ,不得再對告訴人楊○雄及佘○玲實施侮辱、誹謗或其他騷 擾行為,同時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為緩刑期間 付保護管束之諭知,俾由執行機關能予適當督促,以觀後效 。再者,倘被告違反上開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 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依刑法第75條 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刑法第309 條第1 項、第310 條第2 項、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51條第6 款、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7 款、第93條第1項第2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廖晉賦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馬正道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
「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2項: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侮辱及誹謗楊○雄之犯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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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表日期及處所│公然侮辱內容 │加重誹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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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年0月00日發│ │「成天想當性學醫生,到了最│
│ │表於「○○○ │ │後才要惡罵女人,一個醫生莫│
│ │000000」部落格│ │名其妙一邊謾罵女人的性,一│
│ │文章標題:也是│ │邊喜歡為人做性治療,受過醫│
│ │○○科專科醫生│ │學院教育,罵起女人的性跟沒│
│ │師甲○○之「專│ │受過教育一樣」 │
│ │業意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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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0年0月00日發│ │「成天想當性學醫生,到了最│
│ │表於「○○○ │ │後才要惡罵女人,一個醫生莫│
│ │000000」部落 │ │名其妙一邊謾罵女人的性,一│
│ │格文章標題:楊│ │邊喜歡為人做性治療,受過醫│
│ │幹雄的部分對別│ │學院教育,罵起女人的性跟沒│
│ │人相當hyper-cr│ │受過教育一樣」 │
│ │itical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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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00年0月00日發│「當然大是他一律就是無能,│「他倒是很不專業,醫生會 │
│ │表於「○○○00│真強,小事亂吵,大是無能」│trivialize別人,只有小是他│
│ │0000」部落格 │ │才會吵,當然大是他一律就是│
│ │ │ │無能,真強,小事亂吵,大是│
│ │ │ │無能,叫做○○深層治療,說│
│ │ │ │是被她活活餓整還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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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00年0月00日發│「愛說謊,為了生意說謊傷害│「我不罵人也不被罵,楊○雄
│ │表於「○○○00│我,只為了錢他還罵你,沒有│又是要罵,早知道就是亂罵,│
│ │0000」部落格 │錢,他根本就不理你」 │和倒楣被他罵,這較深層治療│
│ │ │ │?深曾罵別人還差不多,就在│
│ │ │ │他面前,跟楊○雄不一樣,他│
│ │ │ │就要罵你」、「愛說謊,為了│
│ │ │ │生意說謊傷害我,只為了錢他│
│ │ │ │還罵你,沒有錢,他根本就不│
│ │ │ │理你,白白送錢給他罵」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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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年0月00日00│「而且楊醫師超像鬼」、「楊│「而且楊○雄醫生當時是聰明│
│ │:00發表於「○│醫師作法問話法超級白目」 │破口大罵,果不其然楊醫生常│
│ │○○000000」部│ │把自己的缺點罵給我」 │
│ │落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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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00年0月00日00│「楊醫師超恐怖惡聰明」、「│ │
│ │:00發表於「○│超級惡恐怖,真是"聰明",嚇│ │
│ │○○000000」部│到病除很聰明」、「當醫生超│ │
│ │落格 │簡單,史上超級惡罵,沒有思│ │
│ │ │想就會快樂,楊○雄醫生就是│ │
│ │ │叫死人要如此快樂,死人都做│ │
│ │ │不到,更何況我還活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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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00年0月00日00│ │「那以後做人白目,就跟楊醫│
│ │:00發表於「○│ │生學習道歉就好,道歉不能彌│
│ │○○000000」部│ │補什麼,道歉也不是為了搶到│
│ │落格 │ │楊醫生的那把關公刀,這種人│
│ │ │ │道歉圖謀不正,如同楊醫生的│
│ │ │ │治療,講真的黃鼠狼給雞拜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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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00年0月00日00│「如果世上的人沒有按照楊○│ │
│ │:00發表於「○│雄的忠孝節義待我,都該死,│ │
│ │○○000000」部│世上人早就給楊○雄虐待光了│ │
│ │落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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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0年00月00日 │「楊○雄多恐怖」、「這矮子│「自己嘴超腥,就幽默的很,│
│ │00:00發表於「│多恐怖,超能惡罵」 │事後才要說你忘記了,一毀故│
│ │○○○000000」│ │意,一會忘記,強暴女人身心│
│ │部落格 │ │也不是這樣吧,自己說謊救我│
│ │ │ │是楊醫生」、「楊○雄醫生罵│
│ │ │ │,就是不同凡響,諸天諸佛,│
│ │ │ │他根本應該自己當病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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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000年00月00日 │「那你這死醫生,幹嘛不自己│「楊醫生比較會捉,進進出出│
│ │00:00發表於「│在○○醫學會上批判自己,你│你是爽了,我卻差點沒被強暴│
│ │○○○000000」│笑高興罵自己罵楊太太阿,腦│死」 │
│ │部落格 │袋就是裝屎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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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000年00月00日 │「就是醫生,才會覺得他做人│ │
│ │00:00發表於「│賤,自己矮就很疼惜自己,別│ │
│ │○○○000000」│人的話也這麼豁達,楊醫生可│ │
│ │部落格 │恐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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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00年00月00日 │ │「楊醫生比較聰明,私底下就│
│ │00:00發表於「│ │很會罵人,要是楊醫生這麼會│
│ │○○○000000」│ │罵很厲害大家都跟他一樣那樣│
│ │部落格 │ │講話,還得了,看到他這麼會│
│ │ │ │罵女人,他罵我說是故意的,│
│ │ │ │他對我衝賤嘴巴,他說他是故│
│ │ │ │意的,還說楊醫生罵完就忘記│
│ │ │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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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000年00月00日 │「欺負別人也不是要囂張成那│「他發言經常連常識都沒有,│
│ │00:00發表於「│樣」 │他講話真的非專業,完全按照│
│ │○○○000000」│ │自己七情六慾在講話,他跟楊│
│ │部落格 │ │太太睡覺有這麼了不起???│
│ │ │ │他睡楊太太不是為了滿足他的│
│ │ │ │七情六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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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0年00月00日 │「自己性慾就自我進步,是別│ │
│ │00:00發表於「│人,哇,超批判,神經病才要│ │
│ │○○○000000」│找他做性治療」 │ │
│ │部落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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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000年0月00日發│ │「楊○雄醫生很喜歡confront│
│ │表於00000○○ │ │別人,非常兇悍的一個人,楊│
│ │○○○+ │ │醫生對自己也會犯錯的反省能│
│ │ │ │力,完全是缺乏的,楊醫生說│
│ │ │ │化並且也是hypercritical的 │
│ │ │ │人,楊醫生"很自我聰明",但│
│ │ │ │是更高明,他算罵人大王,小│
│ │ │ │事罵大事也罵」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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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000年0月00日發│「楊醫師會非常兇狠地 │「他會一直問,如果不問到讓│
│ │表於00000○○ │confront你,樣子非常人神共│楊醫生覺得有問題可以治療,│
│ │○○○+ │"糞",嚇死人不償命!!!」│楊醫師會非常兇狠地confront│
│ │ │ │你,樣子非常人神共"糞",嚇│
│ │ │ │死人不償命!!!!!!」、│
│ │ │ │「他沒有諮詢能力,但是罵很│
│ │ │ │大,非常兇狠,而且你跟他講│
│ │ │ │話,他的反應就是罵出來,對│




│ │ │ │於別人的情感,他的感知非常│
│ │ │ │弱」、「說穿了,他只想滿足│
│ │ │ │自己在你身上自由進進出出的│
│ │ │ │快感,特別是關公刀一砍,他│
│ │ │ │自己上天堂帶好東西下來,他│
│ │ │ │不會了解到他的行為模式給別│
│ │ │ │人的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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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000年0月00日發│「以為楊○雄會好好愛我,至│「以為楊○雄會好好愛我,至│
│ │表於00000○○ │少他常常說愛我以為他很懂愛│少他常常說愛我以為他很懂愛│
│ │○○○+ │,講真的他的賤嘴巴」 │,講真的他的賤嘴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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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00年0月00日發│「遇到楊○雄這種路樹的治療│「○○楊○雄醫生很愛罵人,│
│ │表於00000○○ │師,無雨問蒼天,話說楊○雄│什麼事越不能罵越難聽,楊幹│
│ │○○○+ │要是來找我,我豈不是要萬事│雄越要罵,罵得越難聽」、「│
│ │ │集中在他的閹割焦慮進行治療│對於別人來說,楊○雄經常顯│
│ │ │」、「真資深,資深垃圾啊」│示過度暴力」、「楊○雄在○│
│ │ │、「楊○雄根本對生活是甚麼│○學會夸夸而談他的治療多暴│
│ │ │缺乏一定理解,更是沒常識」│力多恐怖,多,故意兇狠,情│
│ │ │、「楊○雄的閹割焦慮拿來 │緒hold不」 │
│ │ │confront著不嚴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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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000年0月00日發│「講真的楊○雄除了嘴比較臭│ │
│ │表於00000○○ │,他那一整個根本連闢都不如│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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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00年0月00日發│「楊○雄是一個我不能說很爺│「楊○雄用嘴巴騎女人,騎不│
│ │表於00000○○ │們,我只能說閹割焦慮較深的│上去就硬要騎,楊○雄是一個│
│ │○○○+ │男人」 │我不能說很爺們,我只能說閹│
│ │ │ │割焦慮較深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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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00年0月00日發│「楊○雄不是很上心,他要臭│「不然,我罵你楊○雄,你來│
│ │表於00000○○ │嘴巴」 │說我聰明,對了,楊太太被你│
│ │○○○+ │ │插入,有沒有原發性不能插入│
│ │ │ │的問題」、「楊太太被插入有│
│ │ │ │何困難,比照你楊○雄攻擊我│
│ │ │ │媽性冷感,大家拿來說嘴,反│
│ │ │ │正是治療,楊太太不用羞於啟│
│ │ │ │齒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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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000年0月00日發│「楊太太被楊○雄插入是性藝│ │
│ │表於00000○○ │術,我媽就是性冷感,我不罵│ │
│ │○○+ │楊○雄這個男人就太囂張的」│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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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000年0月00日發│「楊○雄的攝護腺都是楊太太│ │
│ │表於00000○○ │負責刺激的,楊○雄做愛跟一│ │
│ │○○+ │般人不一樣,楊○雄插入楊太│ │
│ │ │太不是性慾喔,是性藝術,樣│ │
│ │ │太太被楊○雄插入,是高超藝│ │
│ │ │術」 │ │
└──┴───────┴─────────────┴─────────────┘
附表二:侮辱及誹謗佘○玲之犯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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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發表日期及處所│公然侮辱內容 │加重誹謗內容 │
│號│ │ │ │
│ │ │ │ │
│ │ │ │ │
│ │ │ │ │
├─┼───────┼─────────────┼─────────────┤
│1 │000年0月00日發│「白癡,用身體換想要的,跟│「畢竟佘○玲睡過這麼多男人│
│ │表於「○○○ │妓女沒有兩樣」、「佘○玲腦│,她睡過中央的,也睡過小楊│
│ │000000」部落格│袋轉不過來,全部都裝屎」、│,更當過別人的第三者」、「│
│ │ │「唉呦,佘○玲沒有男人會死│○玲還說,我只要去找楊○雄
│ │ │哦,白癡嘛」、「我佘○玲腦│,就可以考上公費,雞雞歪歪
│ │ │袋裝屎」、「○玲這個破爛女│,都是在騙人,多傷人的,佘│
│ │ │人,她要欺負我,甚麼賤事她│○玲有自我偉大症,我的性最│
│ │ │都能做得出來」 │棒了,睡過小楊,是跟他換婚│
│ │ │ │姻,好偉大,我的性到處都很│
│ │ │ │偉大,每個人睡過我身體的,│
│ │ │ │都要換婚姻,不然就雞雞歪歪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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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0年0月00日發│「人渣蕭○杰佘○玲嘴巴比│ │
│ │表於「○○○00│他們的性器官齷齪多了」 │ │
│ │0000」部落格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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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00年0月00日發│「最毒婦人心,最齷齪佘○玲│ │
│ │表於「○○○ │的嘴」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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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00年0月00日發│「佘○玲最毒婦人心」 │ │
│ │表於「○○○ │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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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年0月00日發│「佘○玲最毒婦人心」 │ │
│ │表於「○○○ │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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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00年0月00日發│「佘○玲最毒婦人心」 │ │
│ │表於「○○○ │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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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00年0月00日發│「佘○玲最毒婦人心」 │ │
│ │表於「○○○ │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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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00年0月0日發 │「人前人後,佘○玲那隻嘴巴│ │
│ │表於「○○○ │,一張嘴就是要統別人僂子」│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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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0年0月0日發 │「佘○玲最毒婦人心」 │ │
│ │表於「○○○ │ │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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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年0月00日發│「佘○玲嘴巴太大,太黑,太│「佘○玲啊,蕭○最愛她,│
│ │表於「○○○ │囂張」 │蕭○杰還摸過她胸部」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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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年0月00日發│ │「佘○玲不是處女之前睡過很│
│ │表於「○○○ │ │多男人,還當第三者,同時和│




│ │000000」部落格│ │另一個女」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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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年0月00日發│「佘○玲自己被告,幹嘛她不│ │
│ │表於「○○○ │用她大嘴巴自己到處喇賽」、│ │
│ │000000」部落格│「這個女人專門駭人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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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年0月00日發│ │「我又何嘗在○○大學公審佘│
│ │表於「○○○ │ │○玲睡過中央的」 │
│ │000000」部落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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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年0月00日00│「畜生佘○玲」、「你弄再多│ │
│ │:00 PM發表於 │,在我們的心目中仍然是一隻│ │
│ │「○○○000000│畜生」 │ │
│ │」部落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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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年0月00日00│「○○中學畜生女人佘○玲」│ │
│ │:00PM發表於「│、「你做人太畜生,嘴巴太大│ │
│ │○○○000000」│,都已經嫁出去了,你憑什麼│ │
│ │部落格 │對我們雞雞歪歪」、「妳根本│ │
│ │ │是畜生,做了壞事,擦擦嘴,│ │
│ │ │妳還是人嗎,這麼大頭,妳死│ │
│ │ │出去,妳全家火化,妳家的事│ │
│ │ │妳這狗屁倒灶的女人」、「連│ │
│ │ │畜生都知道血緣關係,妳根本│ │
│ │ │不配當畜牲」、「唯一跟我聯│ │
│ │ │絡就只是為了妳自己亂搞,妳│ │
│ │ │根本是畜生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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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年0月00日00│「用嘴亂搞佘○玲」、「別人│ │
│ │:00PM發表於「│對你好,妳不當一回事,成天│ │
│ │○○○000000」│搞大嘴陷害別人」 │ │
│ │部落格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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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年0月00日00│「畜生佘○玲」 │ │
│ │:00PM發表於「│ │ │
│ │○○○000000」│ │ │




│ │部落格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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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年00月0日00│「最毒婦人心,佘○玲」、「│「妳睡過中央的,還把胸部拿│
│ │:00:00發表於│賤女人,死畜生,我就不相信│給蕭○杰摸」 │
│ │○○○○○○○│妳有多囂張」、「妳腦袋裝屎│ │
│ │○中學網站留言│,妳根本是畜生」、「妳根本│ │
│ │板 │腦袋裝屎,白癡」、「我學妳│ │
│ │ │,嘴越臭越好」、「白癡,妳│ │
│ │ │就死出去,垃圾,沒見過妳這│ │
│ │ │種惡毒近乎白癡的傻子,把事│ │
│ │ │講清楚也好,妳太垃圾,我們│ │
│ │ │這邊也是這樣看妳,害人精,│ │
│ │ │外加大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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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年00月0日00│「最毒婦人心,佘○玲」、「│ │
│ │:00:00發表於│我何嘗把張○政那根在那裡跟│ │
│ │○○○○○○○│你插講給大家聽」、「做人腦│ │
│ │○中學網站留言│袋屎清一清」 │ │
│ │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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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