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清算人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801號
TCDV,107,訴,801,2018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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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801號
原   告 許雅琳
訴訟代理人 羅閎逸律師
      吳佩書律師
被   告 億圓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世楷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清算人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 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億圓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地址係在臺北 市○○區○○○路00號,已據起訴書記載明確,並有原告所 提之公司登記資料可憑,依民事訴訟第1條第1項之規定,原 告應向該管轄法院起訴,其誤向本院起訴,爰依原告聲請將 本件移送於管轄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建都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吳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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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圓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