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花蓮簡易庭(含鳳林,玉里)(民事),花小字,107年度,33號
HLEV,107,花小,33,20180212,1

1/1頁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07年度花小字第33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陳彧
      呂建達
被   告 林曉雲
      諶金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2月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林曉雲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陸仟貳佰伍拾參元,及自民國106年10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點八四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106年11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6個月者,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違約金最高連續計付期數為9期。如對被告林曉雲之財產強制執行無結果時,第一項之本息及違約金由被告諶金京清償。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 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 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林曉雲於民國104年6月16日邀同保證人 即被告諶金京向原告申請貸款新臺幣(下同)15萬元,約定 貸款利息按(季)均利型指數利率(目前為1.04%)加年利 率5.95%浮動計算,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如有遲延履行 時,被告願自遲延日起照應還本金金額,依原借款利率計付 遲延利息,並就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繳息日起,逾期在 6個月以內者,按原借款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原 借款利率20%按期計付之違約金,最高連續計付期數為9期。 被告林曉雲自106年10月19日起即未依約還款,經結算迄今 欠負本金66,253元,及約定利息、違約金等未清償。另被告 諶金京為上開債務之保證人,依法於對被告林曉雲之財產強 制執行無結果時,上開債務應由被告諶金京清償。爰依上開 契約及民法消費借貸、保證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上開款 項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林曉雲應給付原告66,253元,及自 106年10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84%計算之利息,暨



自106年11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 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金 ,違約金最高連續計付期數為9期。㈡如對被告林曉雲之財 產強制執行無結果時,上開本息及違約金由被告諶金京清償 。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 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 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 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 、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 與人亦得定1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稱保證者, 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 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 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民法第474條 第1項、第478條、第739條、第745條分別定有明文。原告上 開主張,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個人消費性貸款契約書、單 筆授信攤還及收息紀錄查詢單、存款牌告利率表等影本各1 份為證(見本院卷第5至12頁),而被告經本院合法通知, 既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答辯供本院斟酌, 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視同自 認原告之主張,本院審酌全部卷證資料,堪認原告上開主張 為真實。從而,原告依上開約定及民法消費借貸、保證法律 關係,請求判如主文第1、2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適用小額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436條之20規定,就原告勝訴部分 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436條之19第 1項。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2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
法 官 鍾志雄
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狀應表明上訴理由)並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按對造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亦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2 日
書記官 游意婷




附錄:
民事訴訟法條文
第436條之24第2項: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第436條之25:
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1/1頁


參考資料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