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996號原 告 周美惠訴訟代理人 王燕玲律師被 告 周鴻祺 周鴻禾 周鴻昇 周燕惠共 同訴訟代理人 莊美貴律師複 代理 人 劉展光律師被 告 周鴻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明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湯正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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