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7年度,16號
TCDV,107,司拍,16,2018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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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16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 理 人 陳煜瀅  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林俊秀
債 務 人 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中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
(一)登記日期:㈠民國(下同)101年3月28日㈡103年12月9 日。
(二)權利種類:㈠㈡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㈠新臺幣(下同)18,000,000元㈡ 3,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㈠131年3月22日㈡133年12月4日 。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㈠㈡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 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 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 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 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 商店契約。
(六)清償日期:㈠㈡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㈠㈡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㈠㈡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㈠㈡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㈠㈡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 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 償。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



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 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㈠㈡林俊秀、萬神殿國際渡 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嗣債務人林俊秀於105年3月25日擔任債務人萬神殿國際渡假 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2筆㈠8,600 ,000元㈡8,9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 清償日期為民國120年3月25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 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106年10月25日即未繳 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5,924,304元及利息 、遲延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等影本為證 ,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四、債務人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2月9日 具狀陳報:有向聲請人借款乙事,惟臺中市○區○○○路 000號12樓之建物係由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購買登記於相對人林俊秀名下,與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一同向玉山銀行借款。債務人萬神殿國際渡 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意欲出面清償該款項,與玉山銀行協 商清償作業,請暫緩裁定執行拍賣等語。惟相對人對於如附 表所示之不動產上有抵押權設定登記存在及抵押債權已屆清 償期而未受清償之事實既無爭執,聲請人依據首揭規定,即 得聲請本院裁定准予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且拍賣抵押 物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 之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只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 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相 對人所陳上情縱使屬實,亦係實體上之爭執,依前開說明, 應由相對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
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仍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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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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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中 │南區 │下橋子頭│ │178-26 │2815.00 │10000分之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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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要│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建築材料及用│ │
│號│ │ │ │合 計 │途 │ 範圍 │
├─┼──┼───────┼─────────┼──────┼──────┼────┤
│1│8365│臺中市南區下橋│商業用 │12層:434.70│陽台:66.19 │全部 │
│ │ │子頭段178-26地│鋼骨造 │ │ │ │
│ │ │號 │42層 │ │ │ │
│ │ ├───────┤ │ │ │ │
│ │ │臺中市南區忠明│ │ │ │ │
│ │ │南路789號12樓 │ │ │ │ │
├─┴──┴───────┴─────────┴──────┴──────┴────┤
│共同使用部分:下橋子頭段8409建號,面積:19870.0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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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