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竹簡字第3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瑞琴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6 年度
偵字第114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瑞琴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陳瑞琴於民國106 年11月11日19時30分許,至新 竹市○○街00號大潤發賣場消費時,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基於竊盜之犯意,先將該賣場內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均已 發還)置放在其購物推車上,再趁店員未及注意之際,未經 結帳即逕行將該等物品攜離賣場而竊取得手。嗣因離開時觸 動警報器而當場查獲,經該賣場安管課員工黃國禎報警處理 ,始悉上情。
二、案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三、證據:
㈠被告陳瑞琴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見偵卷第7 頁至第8 頁 、第41頁至第42頁)。
㈡證人黃國禎於警詢之指訴(見偵卷第9 頁至第10頁)。 ㈢警員曾廣年106 年11月11日出具之偵查報告1 紙(見偵卷第 5 頁)。
㈤遭竊物品明細表、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 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各1 份(見偵卷第29頁、第10之 1 頁至第11頁背面、第12頁至第13頁、第30頁至其背面)。 ㈥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4 張、扣押物品照片24張(見偵 卷第27頁至第28頁、第15頁至第26頁)。 ㈦從而,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案 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四、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 ㈡被告前因過失致死案件,經本院以102 年度審交易字第85號 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確定,甫於102 年12月31日易科罰金 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 考(見本院卷第4 頁至第7 頁),是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 後,5 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 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前有幫助詐欺、竊盜等
論罪科刑暨執行紀錄,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4 頁至第7 頁),是已難認其素行 良好,詎其不仍思以正當管道謀取財物,即因欠缺生活所需 即於上揭時地竊取該等財物,足見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利之 尊重,惟念及被告犯後自始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該 竊得之物價值非鉅,並均已及時發還予證人黃國禎保管,此 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 紙附卷憑參(見本院卷第30頁至其背面 ),故該大潤發賣場實際上所受之損害尚微,足認其犯罪情 節尚非重大,兼衡被告自承現已離婚、負有債務、家境勉持 之家庭經濟狀況及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見偵卷第42頁、第 6 頁,本院卷第8 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關於沒收部分
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 ,依其規定;前2 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1 項及第2 項之犯罪所得,包 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犯罪 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宣告 前2 條之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 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 得不宣告或酌減之,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至第5 項及第38條之2 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於上揭時地所 竊取如附表所室之商品,固均為其犯罪所得財物,然業已發 還予證人黃國禎保管,業如前述,是實際上等同將該等物品 發還予大潤發賣場,則揆諸前揭法文說明,本院自無庸對此 宣告沒收或追徵,末此敘明。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3 項、第454 條第1 項, 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 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 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簡易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 起上訴。
案經檢察官蘇恆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6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江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蕭妙如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 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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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品名 │數量│價格(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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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級蓮花貢香(1台斤) │2包 │2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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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樂扣樂扣耐熱玻璃微波烤│2盒 │398元 │
│ │箱兩用保鮮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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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樂扣鮮綠耐熱玻璃保鮮盒│2盒 │338元 │
│ │長方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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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KIYODO不繡鋼羅馬壺1.3L│1個 │2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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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藥-獅之施美露康德目耀 │2個 │478元 │
│ │眼藥水12m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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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FP多用途超纖維擦拭布 │4個 │1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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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解凍肉-烏雞切塊600g │1盒 │1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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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冷藏肉-土雞切塊600g │1盒 │1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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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亞培原味安素 │1盒 │4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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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台灣環保神明土地公金 │2包 │1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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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嬌生嬰兒護膚柔濕巾-清 │1個 │54元 │
│ │新淡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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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日本味王暢快人生奇異果│1盒 │680元 │
│ │5gx30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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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巴斯康美香精浴劑-茉莉 │1個 │1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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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滿意寶寶超柔感純水濕毛│1盒 │88元 │
│ │巾盒裝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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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毛寶小蘇打廚房清潔劑 │1個 │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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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日光生活多用途刨刀附儲│1個 │99元 │
│ │存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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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舒潔紙手帕 │1個 │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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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煙斗長袖高領衫 │3件 │7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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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IN羅紋細肩背心 │2件 │2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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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福樂鈣多多健康牛乳-全 │1個 │139元 │
│ │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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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IN立領防潑水羽絨外套 │1件 │9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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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IN男紳土正式襯衫 │1件 │3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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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日本味王暢快人生草莓 │1盒 │680元 │
│ │5gx30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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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美國富士蘋果(約310克 │1袋 │198元 │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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