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資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105年度,160號
PCDV,105,勞訴,160,2018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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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160號
原   告 呂宗坤
      呂坤林
      柯立富
      倪偉修
      牛子英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義光律師
被   告 翔益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美娟
訴訟代理人 歐翔宇律師
複代理人  吳麗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九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3 日
民事勞工法庭 法 官 王士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梁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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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翔益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