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判斷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7年度,79號
PTDV,107,補,79,2018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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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補字第79號
原   告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法定代理人 陳祥
上列原告與被告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撤銷仲裁判斷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為其訴訟標的
法律關係之形成權,既非身分上之形成權,自屬財產權之訴訟。
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原告如獲勝訴判決所得受之客觀上利益定
之(最高法院83年台抗字第161 號判例意旨參照)。原告訴之聲
明請求撤銷仲裁判斷書主文第1 項但書、第2 項、第3 項暨第5項命原告負擔仲裁費用部分,並未於起訴狀載明原告如獲勝訴判決所得受之客觀上利益,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的金額,以裁定命原告補繳裁判費,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10日內陳報有關仲裁判斷書主文第1 項但書、第2 項、第3 項暨第5 項命原告負擔仲裁費用部分之計算方式及依據,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碩禧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張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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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