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7年度,69號
TCEV,107,中簡,69,2018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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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07年度中簡字第69號
原   告 呂文彬
訴訟代理人 侯傑中律師
      張漢榮律師
被   告 磊泰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士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2月13日言詞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4,784,000元,及自民國106年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原告持有被告簽發、科隆興業有限公司(下 稱科隆公司)背書交付之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支票,及被告 簽發、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支票,未料前開兩紙支票(下稱 系爭支票)屆期經提示後均未獲兌現,經一再催索,被告皆 置之不理,被告既為系爭支票之發票人,應給付原告系爭支 票面額所示之票款新臺幣(下同)4,784,000元等語。並聲 明:(一)被告應給付原告4,784,000元,及自提示日106年 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二)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二、被告則以:被告並不認識原告,與原告沒有生意往來,主要 是與背書人科隆公司有生意往來,被告法代與科隆公司法代 為好友,故將票據無償讓科隆公司法代吳進魁貼現,長達15 年之久,不料,科隆公司卻將系爭支票交付予原告,而非向 銀行貼現使用,超出被告原本之預期,故原告應向科隆公司 主張票據權利,由吳進魁負系爭支票之責任等語,資為抗辯 。並聲明:(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 擔。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之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 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 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 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 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票據法第13條亦有明定。所 謂惡意,係指執票人明知票據債務人對於發票人或執票人 之前手間,有抗辯事由存在而言。又執票人有無惡意,應 以其取得票據時為決定之標準(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 2862號判決意旨參照)。




(二)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原本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 由單影本等件為證(見支付命令卷第4、5頁),而被告對 於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之真正並不爭執,自形式上觀之 ,系爭支票已合於票據簽發之方式,被告即應負票據發票 人之責任,是原告主張堪信屬實。至被告雖以前詞置辯, 惟按票據係無因證券、文義證券,被告既為系爭支票之發 票人,自應負發票人之責任,且兩造並非系爭支票之直接 前後手,被告所辯前詞,僅為其與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之 事由,不得對抗執票人即原告甚明。
(三)再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承 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 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 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分別為票據法第5條第1項 、第144條準用第96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條所明定。 本件被告既於系爭支票上簽名發票,揆諸上開說明,被告 自應依票載之文義負其責任。從而,原告依據票據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票款共4,784,000元(1,884,000元+2,900, 000元)及均自支票提示日106年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 見支付命令卷第4、5頁),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 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舉證據資料 ,經審酌後核與本件判決所得心證及結果均不生影響,爰不 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訴訟適用簡易程序 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秉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劉家汝
附表:
┌──┬────┬──────┬──────┬─────┐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提示日期(利│票據號碼 │




│ │(民國)│(新臺幣) │息起算日) │ │
│ │ │ │(民國) │ │
│ │ │ │ │ │
├──┼────┼──────┼──────┼─────┤
│ 1 │105年10 │188萬4,000元│106年1月24日│SMA0000000│
│ │月31日 │ │ │ │
├──┼────┼──────┼──────┼─────┤
│ │105年10 │290萬 │106年1月24日│SMA0000000│
│ 2 │月31日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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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科隆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磊泰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隆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