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974號
TCDV,107,司促,974,2018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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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974號
債 權 人 歐舒邁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星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風尚診所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
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債務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
   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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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歐舒邁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