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2531號
TCDV,107,司促,2531,2018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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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531號
債 權 人 AONIX ADVANCED MATERIALS CORP.
法定代理人 PricewaterhouseCoopers Inc., LIT 即 AONIX AD
      VANCED MATERIALS CORP.之破產管理人
代 理 人 張仕翰律師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艾歐尼克斯亞洲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委任狀正本(聲請狀記載附件為中英文委任狀正本,
   惟台端僅提出影本)。
  ㈡確認請求金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按台端
   陳報債權附表外幣金額以加幣1:24,美金1:30匯率計算,
   請求金額並非新台幣31,939,146元。)。
  ㈢債務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
   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6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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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艾歐尼克斯亞洲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